股份制模式

股份制产权分离,自负盈亏,存在风险

内容:

根据旅游资源的产权,可以界定为国家产权、乡村集体产权、村民小组产权和农户个人产权四种产权主体, 在开发上可采取国家、集体和衣户个体合作的方式进行,这样把旅游资源、特殊技术、劳动量转化成股本, 收效一般按股份分红按劳分红相结合。对于乡村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 旅游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以及乡村旅游扩大再生产等公益机制的运行,企业可通过公益金的形式投入完成。


意义:

乡村社区居民作为企业的股东和员工,直接参与乡村旅游的开发决策、 生产经营活动和利益分配旅游地社区居民和企业具有共同的利益和目标。 主要是通过采取合作形式合理的开发旅游资源,获得相应利益。


投资收益:

采取合作的形式合理开发旅游资源,按照各自的股份获得相应的收益。



优势:

这种模式有利于扩大乡村集体和农民的经营份额,有利于实现农民参与的深层次转变, 引导居民自觉参与生态资源的保护中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行效率, 是组建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的有效途径。实现旅游企业跨地区、跨部门的资产联合; 较好地体现了所有权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共担风险利益均沾

劣势:

股份制自负盈亏,获益双方有一定的风险性,影响乡村旅游长期稳定发展。

存在问题:

  1. 股份制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企业破产,企业股对本企业的投 资将无法用来抵债,易侵犯债权人的利益。
  2. 分红利的时候容易侵犯其他股东利益。
  3. 不利于合作社的资本规模的稳定和规模的扩大,职工不一定是股东,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

解决方案:

  1. 优化股权,明确产权。
  2. 进行跨地区跨资产的联合,降低风险。
  3. 让当地农户代表成为合法股东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4. 合理划分各自红利,使农户得到应有的股权。
  5. 把社区居民的责(任)、权(利)、利(益)有机结合起来,保证乡村旅游的良性发展


案例:

乌镇(中青旅)

周庄(周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